上海师范大学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01浏览次数:410

调查研究是机关工作理论联系实际、问政问计问需于民、有效行政的重要途径,是学校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机关工作重心下移,主动服务基层,推进科学发展的要求。为使机关调查研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各部处领导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开展调研,用调研成果促进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机关各部处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围绕广大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报告,为学校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为师生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三、机关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有:
 1、与学校中心工作相关的问题,以及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中的重要情况;
 2、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师生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
 4、推进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5、搞好教书育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建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以及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
 6、其他有价值的调研课题和上级交办的有关教育管理的课题研究。
四、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各部处领导要亲自动手,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直接参与调查研究和撰写调研报告,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各部处到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2次,专题调研报告要及时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参阅。机关党委要通过有关途径及时推广各部处行之有效的调研方法,提高机关调研工作的水平。


           机关党委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