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者:机关党委发布时间:2013-09-12浏览次数:95

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根据《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目标任务。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强群众观念、树良好作风、促事业发展”为主题,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宣传和倡导“师生为本、热情服务、责任至上、精致管理”机关精神,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为全面建设适应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要求、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2.总体要求。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始终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正视矛盾和问题,改正缺点,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听取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四风”的原因;“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解决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都要接受师生员工评判和监督,把师生员工满意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坚持分类指导,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班子,党员领导干部针对自身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分别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要针对机关部处、直属单位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重点抓好学习教育,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让广大党员普遍接受一次深刻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坚持领导带头,正职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相互衔接、协同推进。
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部处、直属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内督导组指导下进行。
二、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1.总体安排。教育实践活动自9月开始,到12月基本完成。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部处、直属单位班子要学习在前、调研在前、剖析在前、整改在前。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好思想、组织、调研等准备工作。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机关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机构成员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正式开展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梳理部处、直属单位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校党委实施办法,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三是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根据学校实施方案,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制定机关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经联系校领导和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阅后报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四是进行动员部署。机关拟于9月22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召开动员大会时,由机关党委负责同志要作动员讲话,督导组传达有关精神并提出有关要求。
2.主要步骤。教育实践活动分三个环节进行: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从9月上旬开始,到10月上旬基本结束。突出抓好理论学习和广泛听取意见。具体内容包括:
动员部署。9月11日,机关全体处级干部参加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机关在9月22日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
学习教育。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韩正书记等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论述和学习材料。在自学的基础上,每位处级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三个单元。
要突出学习重点。把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作为学习重点,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要创新学习形式。通过自学、中心组学习、听取专家报告、专题研讨、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学习活动,做到党员、干部普遍受教育。
9月中下旬,机关各党支部要组织好党员学习,处级干部的集中学习除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题报告会外,还要进行部处、直属单位班子专题学习。
听取意见。在前期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各自的工作,分别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进一步听取师生对相关工作和个人的意见,进一步听取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下基础。同时,要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和制度的成熟程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查摆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贯穿于活动的整个过程。机关部处重点听取学院等各二级单位、主要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从10月中旬开始,到11月中旬基本结束。突出抓好召开一次部处、直属单位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包括:
查摆问题剖析思想,充分开展谈心活动。10月中旬起,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机关部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部处、直属单位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要深刻剖析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主观原因和思想根源。要按照“重在写问题、重在找原因、重在查自身”的要求正视矛盾和问题。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
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开展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班子要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正视问题、寻找差距,防止避重就轻;开展严肃认真、态度诚恳的相互批评,敢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召开时间在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
加强对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班子要在深刻学习领会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民主生活会方案,报学校督导联络组同意后,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在11月上旬或11月中旬)。会前,主要领导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校督导组全程参加。
机关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分析原因。
要积极欢迎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活动,可邀请他们参加集体学习,列席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基本结束。着重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注重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制定整改落实方案。12月中旬前,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班子在梳理本单位重点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的基础上,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要着力解决机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如在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着学风不够浓、会风与文风不够实的现象,文件、会议还不够精简,有的干部在管理服务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全身心投入不够、制度执行不力、实效不够明显等问题。
在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着联系师生不够紧密、服务师生不够积极、下基层不够深入、工作效率不够突出,对师生的利益诉求敷衍推诿等现象。
在享乐主义方面,存在精神不振,安于现状,消极作为,墨守成规等现象,攻坚克难、破解难题的勇气和魄力不足。
在奢靡之风方面,有的会议和活动的举办存在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现象,在开源节流、勤俭办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要把制定整改方案与加强部处、直属单位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与提高干部素质能力有机统一起来;对存在一般作风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建立长效机制。12月上旬前,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现有制度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要继续坚持下去;发现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研究制定新的制度措施。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由本单位部门正职牵头负责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制度举措,进一步推进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班子改进作风的常态化、长效化。
开展总结评议。12月下旬前,机关党委与校督导联络组会商,撰写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并提交校督导联络组,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
三、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机关各党支部、各部处、直属单位要深化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整风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落实领导责任。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都要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机关党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学校方案统筹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
2.接受督查指导。机关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要主动接受学校第三督导组督导的督查指导。
3.加强分类指导。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包括校部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党员,各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在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时,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提高针对性,增强有效性。对在职党员、退休党员等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第一位,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提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4.搞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校报、广播、简报、宣传栏等阵地,重视发挥专题网站、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作用,宣传机关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舆论引导方式方法,重视典型宣传,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注重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好学校中心工作、机关日常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进机关各项工作的重要机遇,作为加强部处、直属单位班子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的强大动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6.严明活动纪律。组织开展活动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杜绝花架子、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参加活动人员要严格按照教育实践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完成各项任务,严格纪律要求,不得无故缺席集中活动,如有特殊事宜必须请假的,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补课”。
附件:
1、上海师大机关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安排计划(第一环节)
2、上海师大机关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要求
3、机关部处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安排名单
4、机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机关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