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员之家”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20

    机关“党员之家”是加强学校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阵地,是机关党员、教职工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协同议事、创新实践、成果宣传的平台。 对标“规范标准、完善功能、发挥作用”的原则,立足“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现制定以下管理、使用办法。

一、开放时间

工作日每周三10:00-13:00面向机关全体教职工开放。其他时间为党建活动预约开放时间。

二、使用方法

机关各党支部借用党员之家开展活动,需提前一周向机关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机关“党员之家”活动申请表》,并附活动方案,经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发布活动信息。“党员之家”活动信息通过机关党委网站或者智慧校园“机关党建”号发布,党员通过智慧校园“机关党建”号进入报名。

三、管理要求

1.“党员之家”活动设计需充分体现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可以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党建联建等活动,鼓励各党支部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协同融合。

2. 党支部活动应提前配合机关党委作好会场布置、登记、相关设备操作和维护等工作。

3. 活动中要维护好“党员之家”的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严禁吸烟。活动后及时归还设备,完成场地清洁工作。

3. 活动需注意安全,不攀爬、不俯瞰、不高声喧哗。

    4. 本办法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