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2023年3月-7月党支部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提示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2-17浏览次数:1232

       20233月—7月的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把每个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奋力推进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学校《20233月—7月党支部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提示》,确定315日、419日、517日、615日、71日为3—7月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现就机关各党支部3—7月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提示如下:

一、规定内容

1. 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提出评定意见,报机关党委审议。经机关党委会审议确定党员评议等次后,党支部要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结果,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2.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机关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结合各部门分管领域、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等开展学习,坚持全面准确,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机关全体党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

3. 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依据和总遵循,也是全体党员言行的总规矩和总遵循。机关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要深刻把握二十大党章修改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党章修改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强国”、主题党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章学习教育,使支部党员自觉增强党章意识,深入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切实维护党章,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切实将学习实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优势。

4. 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各党支部要根据市委、市教卫工作党委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立足本部门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教育、科技、人才方面的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与使命感,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实际成效。

5. 研讨推进“岗位创建行动”。组织支部党员围绕推进“十四五”规划和本部门年度工作,结合机关“做一件实事”活动,积极开展在职教工党员“岗位创建行动”活动。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研讨2023-2024年“岗位创建”计划,引导机关教工党员聚焦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等三大类岗位创建行动,明确每位党员在两年内的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

二、自选内容

1. 研讨实施党支部“组织力提升计划”。围绕推进学校和本部门“十四五”规划落实,结合本部门实际,研讨机关党支部“组织力提升计划”计划,明确具体措施,进一步发挥党支部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

2. 开展红色寻访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可充分利用上海红色资源,组织党员瞻仰参观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等,重温入党誓词,上现场党课,也可以组织党员赴红色场馆过集体“政治生日”,引导党员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

3. 开展与大学生结对交流活动。各党支部要在实施党支部“组织力提升计划”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与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结对活动,加强对结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政治引导、思想引领。继续做好在职党支部结对困难大学生工作。

三、有关要求

1. 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根据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提示要求,谋划好上半年支部每月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制定好2023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各党支部需按时填写《党支部组织生活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一览表》(附件1),机关党委每月审核汇总各支部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交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公示。机关党委和校党委组织部将每月随机抽查观摩各支部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

2. 严格要求。各支部要认真落实提示的工作要求,特别是“规定内容”要不折不扣完成。要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请假手续和考勤制度,对连续2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约谈,了解情况,提出整改要求。要用好《支部工作记录本》,安排专人做好“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记录,既记录支部党员交流讨论的过程,又要记录重点发言的具体情况。机关党委将对各党支部《支部工作记录本》记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不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的支部,将限期整改。

3. 及时宣传。各党支部要加强对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相关活动新闻稿和照片及时发至jgdw@shnu.edu.cn。同时,要加强对活动中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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